9月1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加强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京管发〔2021〕19号)》文件,文件规定,自2021年9月30日起,北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将上调至300元/吨。区城市管理委针对政策文件,对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本文对非居民单位提出哪些要求?
答:非居民单位要按照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向街道办事处进行生活垃圾排放登记;
在属地街道办事处指导协调下与垃圾运输单位签订运输服务合同;
负责厨余垃圾前端收集,按照本市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和标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将收集容器运送至与运输单位约定的桶车交接点,对运输单位反馈的计量数据和分类质量及时确认;
采取措施做好垃圾分类和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