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定额差别化收费?
答:自2022年9月30日起,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实行厨余垃圾定额管理和差别化收费,其他非居民单位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实施。按照《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2021〕1277号),差别化收费标准为:实际厨余垃圾运输量低于定额标准50%的(含50%),按200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在定额标准50%-100%之间的(含100%),按300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超过定额标准的,定额内按300元/吨计收,超过部分按600元/吨计收。
非居民单位厨余垃圾产生量定额,以历史产生量为基础,综合考虑餐饮类型、就餐规模、垃圾减量目标等因素核定。产生量定额作为执行差别化收费的依据,由我区城市管理部门每年核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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